森林经营部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制订全州森林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局实施方案的编制;
2、负责全州的森林经营工作技术指导;
3、负责提报年度营林生产计划的预安排意见;
4、负责全州的更新造林、中幼龄林抚育、母树林抚育调查设计资料的审批(核);组织开展更新造林、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经济林基地建设、森林抚育实施与全过程质量管理;负责三北五期等国家重点工程和中幼龄林抚育等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工程的实施和管理;
5、负责全州的国家、省级营林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6、负责全州的林木种子、苗圃育苗、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及经营技术指导;负责林木种苗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负责种质资源普查及业务指导督察;负责新品种引进推广;
7、负责全州的森林经营项目苗圃、林木良种、更新造林、中幼龄林抚育、丰产林、经济林等生产质量检查验收;
8、负责全州的营林生产的统计、调度管理及成果报告工作;
9、负责开据集团营林生产拨改买验收证;
10、负责碳汇管理工作;负责碳汇项目的总体设计、包装、培训、交流及组织指导实施;
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义务植树活动、国土绿化的办法、条例及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检查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化和乡镇、村屯的绿化美化及各林业局及部门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州古木名树的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州绿化评比表彰工作;负责总结与上报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开展情况。